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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四问” 社会治理法学何以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
社会治理法学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回答了时代之问、科学之问、人民之问,而且具有内生的价值。发表时间: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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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法学论纲
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冲突、社会稳定风险叠加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步伐,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落后于社会建设客观需要。徐汉明博士深入研究了社会治理法学,在社会治理法学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发展潜力、以及顺应时代背景,和大数据相结合这些方面发表了看法。发表时间: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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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研究向何处去?
在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分论坛上,徐汉明博士作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研究向何处去?》的演讲,他认为对于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可以用“三个三”对本阶段成果作一个小结:即“三个定位”“三大贡献”“三点思考”。发表时间: 2019-11-26